近年來台灣生育率節節下降,甚至在全球敬陪末座,為解決超低生育率帶來之少子化危機,政府每隔一段時間即會端出相關之福利措施,但似乎都無法讓生育率大幅提高,今(107)年行政院則端出「準公共化托育福利補助」,目前主要適用於家中有0至2歲之嬰幼兒家庭,並已於8月1日正式上路,另2至4歲之嬰幼兒補助,則預計在明(108)年8月1日開始實施,期待能減輕一般家庭及弱勢家庭之育兒負擔,使更多父母願意「增產報國」。
然而,目前仍有許多家長分不清楚舊制(7月31日前)及新制(8月1日後)之差別,但不管是舊制或新制,家長們須注意的是:「育兒津貼」及「托育補助」只能擇一申請,簡單來說,孩子送托(公私立幼托兒園或托嬰中心)或請保母照顧是領取「托育補助」;孩子由家長或親屬照顧則是領取「育兒津貼」,且每個縣市領取之補助額度則略有不同,以下所述之金額為中央制定之標準。
首先,關於「新制育兒津貼」的請領資格必須符合以下二項條件:1)家戶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%;2)目前未領取育嬰留職,與舊制不同的是不論父母有無就業,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即可每月領取2500元(一般戶)之育兒津貼,中低收入戶為4000元,低收入戶為5000元。
其次,關於「新制托育補助」之請領條件與育兒津貼類似,但另外需符合以下二項條件:1)送托單位(含保母)皆須與政府簽約,成為準公共化托育單位;2)嬰幼兒每週托育時數需達30小時以上,即可每月領取3000~6000元(一般戶)之托育補助,中低收入戶為5000~8000元,低收入戶則有7000~10000元,依送托單位為公私立而領有不同額度補助。然而,若沒有符合上述另外二項條件,家長則可改請領育兒津貼。
雖然,新制「育兒津貼」及「托育補助」已上路一個多月,但為避免家長來不及申請以及考量托育單位與政府簽約之時間性,故有二個月之緩衝期,即家長於九月底前提出申請、或是嬰幼兒送托單位於九月底前完成與政府簽約,都可追溯補請八至九月之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。另外,針對第三名以上之子女,上述補助都可每月再增加1000元。不過,若家長已有領取舊制之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,則不需要再重新申請新制補助。
「一個孩子不嫌少,二個孩子恰恰好,三個孩子不算多」,其實不論一個家庭生養幾個孩子,每個孩子都是需要父母付出心力與財力照顧,在目前物價飆漲、但薪水不漲的情況下,政府提供之補助或多或少都對每個育有嬰幼兒之家庭帶來幫助。所以,若是符合本篇所述補助條件之家庭,若尚未提出申請,趕緊抽空前往相關單位辦理喔!若有相關問題,可撥打1957或洽詢各縣市政府社會局。
參考資料來源:衛福部「育兒津貼及托育準公共化」http://www.mohw.gov.tw。(文/林育欣社工師)
題目:養兒育女大不易—新制育兒津貼暨托育福利補助知多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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