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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復之家商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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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緣起

康復之家設立目的是提供病情穩定、需要復健及家庭支持度差的精神病患之安置與照顧。原接受衛生署專案補助至90年12月31日止,因原址之建築物老舊,無法取得使用執照,故無法向衛生主管機關核備立案。

為促使精神醫療照護體系更臻於完整,耗資近肆仟萬元、歷時15個月興建「康復中心」,設置康復之家45床住宿型機構(夜間),於94年3月4日完成衛生局立案,於3月24日開幕,98年4月變更床數為40床,提供尚無法被家庭及社區接納之精神狀況穩定,有復健潛能之精神疾病患者,一個中繼站,透過社區化的復健治療環境,協助精障者早日回歸社區或家庭。

於99年度開始變更為本家附設之康復之家為本家第六事業單位,使仁家擁有建構完善之精神醫療照護體系。於103年1月1日始向健保局申請為住宿型機構(全日),我們將打造一個:有家的溫暖、有朋友的支持、有專業人員協助重視開放、尊重及個別化的生活學習空間。

設立附設康復之家主要目的

一、為提供一個半保護的居住場所,復健目標:在最少限制的環境裡,學習獨立生活。

二、配合與因應政府及保險機關要求有效運用醫療資源,促使精神病患透過社區化的治療復健環境,早日回歸社區。

經營特色

  • 經營管理理念以「家」為概念,以「住民」為中心。
  • 講究人性化、生活化、適性化與現代化。
  • 提供精神病患回歸社區過程中,所需要支持性與安全性的居住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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